計量校準和檢定的主要區別
對象:校準,除強制檢定之外的計量器具和測量裝置;檢定,國家強制檢定:計量基準器;計量標準器;用于貿易結算、安全防護、醫療衛生、環境監測的工作計量七類共59種。
內容:校準,評定示值誤差;檢定,對計量特性進行全1面評定,包括評定量值誤差。
法律效力:校準,校準檢測機構,校準結論屬沒有法律效力的技術文件;檢定,儀器校準檢測,檢定結論屬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作為計量器具或測量裝置檢定的法律依據。
計量檢定機構的作用
計量檢定機構只有在其建立的計量標準經考核合格、并由有關部門審批或授權后才能開展計量標準范圍內檢定項目。計量檢定是一項法制性很強的工作。它是統一量值,確保計量器具準確國民經濟建設提供計量保證的重要條件,安徽校準檢測,是對全國計量實行國家監督的一種手段。它是計量學的一個1重要的實際應用,也是計量部門一項基本的任務。
計量校準和檢定的主要區別
依據:校準。校準規范或校準方法,可采用國家統一規定,也可由組織自己制定;檢定。由國家授權的計量部門統一制定的檢定規程。
周期:校準。由組織根據使用需要,儀器計量校準檢測機構,自行確定,可以定期、不定期或使用前進行;檢定。按我國法律規定的強制檢定周期實施。
結論:校準。不判定是否合格,只評定示值誤差.發出校準證書或校準報告;檢定。依據檢定規程規定的量值誤差范圍,給出合格與不合格的判定.發給檢定合格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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