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對計量器具的校準結果進行評價?
將校準與調整混淆:一些計量器具的使用者認為,儀器經過校準后就準確了,合肥計量校準,當校準人員向他(她)說明儀器示值超差后,總是認為計量校準就是要把儀器“校”準了才算是校準,如果儀器不準就應該“校”準了,否則對所做的校準工作不予認可,在需要簽字的確認單上不簽字,造成雙方對立。
實際上計量器具使用者是錯誤地理解了校準的含義,計量校準儀器,將對儀器的超差調整與校準混淆在一起,因為JJF1001-2011之4.10就有明確說明,即“校準不應與測量系統的調整(常被錯誤稱為自校準)相混淆,也不應與校準的驗證相混淆”。
確定校準周期的依據
實驗室對儀器使用的頻繁程度。使用頻繁的儀器, 可縮短校準周期。
實驗室的環境條件。如果環境條件比較好,計量校準公司, 則可適當延長校準周期;反之, 則短一些。
實驗室的維護保養能力。如果維護保養能力比較好, 則可適當延長校準周期;反之, 則短一些。
儀器性能。特別是長期穩定性和可靠性的水平。即使同類儀器, 穩定性、可靠性差的, 校準周期也應縮短。
計量檢驗儀器故障產生的原因
裝配不當造成的計量檢驗儀器故障。我國計量工作分為多種類型,其中部分計量工作使用到的計量檢驗儀器比較復雜,計量校準機構,需要經過復雜的裝配流程才能夠使用。所以,在進行裝備工作過程中,可能會由于裝配不當產生計量檢驗儀器故障。裝配不當主要有以下幾個原因:一,裝配過程中人為原因造成的錯誤,人為錯誤主要是由于沒有按照裝配規范進行,或者是員工在進行裝配過程中,裝配態度不認真造成的故障;二,在裝配過程中涉及到很多較小的零件,可能由于零件缺失,或者是零件質量不達標,進而造成裝配好的儀器無法正常工作。
您好,歡迎蒞臨合肥科準,歡迎咨詢...
![]() 觸屏版二維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