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展的校準項目還需要政府計量行政部門授權批準嗎?
內部校準不需要,對外營業1好需要,實在不愿意,只要供需雙方以合同形式約定雙方的責權利也可以,但這種行為不受計量法保護,產生的糾紛用質量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合同法仲裁。由于被校準的計量器具,沒有國家計量檢定規程或校準規范,又沒有建立相應的計量標準。和客戶協商同意,可以出具測試證書嗎?
一般而言,檢定只針對計量器具,校準針對所有的測量設備(計量器具是測量設備的一個種類),測試針對非測量設備的產品,儀器校準檢測,測量設備在未投入使用前仍屬于產品范疇,投入使用即變為測量設備而非一般產品。所以型式評價中的測量設備可以使用“測試”,投入使用后的測量設備一般不使用“測試”一詞,1好使用“校準”。沒有國家計量檢定規程或校準規范,計量校準檢測公司,可以自行編制內部計量校準規范。
計量校準在規定條件下,對相同準確度等級的同類基準、標準或工作用計量器具之間的量值進行比較。
1)校準是對計量儀器的計量特性進行全1面的評定,計量校準檢測,而校準主要是確定其示值誤差。
2)校準要對該計量儀器做出合格與否的結論,具有法制性;而校準并不判斷計量儀器的合格與否,合肥校準檢測,使用者根據測量儀器使用要求和校準時給出的示值誤差判斷測量儀器是否準用。
計量檢定和校準的主要區別:
周期不同:校準的周期由組織根據使用計量器具的需要自行確定。可以進行定期校準,也可以不定期校準,或在使用前校準。檢定的周期必須按《檢定規程》的規定進行,組織不能自行確定。檢定周期屬于強制性約束的內容。
結論不同:校準的結論只是評定測量裝置的量值誤差,確保量值準確,不要求給出合格或不合格的判定。校準的結果可以給出《校準證書》或《校準報告》。檢定則必須依據《檢定規程》規定的量值誤差范圍,給出測量裝置合格與不合格的判定。超出《檢定規程》規定的量值誤差范圍為不合格,在規定的量值誤差范圍之內則為合格。檢定的結果是給出《檢定合格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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