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準與檢定的主要區別:
(1)校準不具有法制性,是企業自愿溯源的行為,而檢定則具有法制性,是屬法制計量管理范疇的執1法行為。
(2)校準主要用以確定測量器具的示值誤差,而檢定是對測量器具的計量特性及技術要求的全1面評定。
(3)校準的依據是校準規范、校準方法,可作統一規定,也可自行制定。檢定的依據必須是計量檢定規程,合肥校準檢測,不能自行制定。
(4)校準不判斷測量器具合格與否,示波器校準檢測,但當需要時,可確定測量器具的某—性能是否符合預期的要求。檢定要對所檢的測量器具作出合格與否的結論。
計量校準是指使用一些計量校準器具對機器、儀器等進行測量和校準以使其達到正常使用的基本功能。
計量校準機構,熱電偶校準檢測,是指根據委托人的要求并按照計量器具校準規范,為社會提供計量器具校準服務的機構。計量校準機構可直接向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1員會(CNAS)申請,CNAS負責計量校準機構的認可(包括復評審、擴項及年度監督評審)。地方計量校準機構的資質認定應當向當地質量技術監督局提出申請。地方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對本地區計量校準機構的業務活動進行指導、監督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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