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量檢定的規程
計量檢定規程,實質就是計量檢定的法定依據,是由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以下簡稱國家質檢總局)組織制定并批準頒布,在全國范圍內施行,作為計量器具特性評定和法制管理的計量技術法規。它是從事計量檢定工作的技術依據,是一種國家技術法規,保證計量器具的準確一致。確切來說,它就是開展計量檢定工作要遵循的一種文件法規,是為了規范計量檢定行為而擬定的。只要不按照這些文件進行檢定,即視為違1法違規,須承擔相應的責任與后果。計量檢定規程主要包括適用范圍、計量性能、檢定項目及檢定的條件、方法、周期、結果的處理等。
儀器校準檢測方法
按照有關術語定義和實際內涵,作者認為檢定應主要用于有法制要求的場合,對無法制要求的場合可根據條件自由選用;校準檢測主要用于準確度要求較高,或受條件限制,必須使用較低準確度計量器具進行較高測量要求的地方;一個完整的校準過程包括:計量校準單位、儀器校準對象、校準方法和校準精度。此外,實際中還應特別注意,在使用有關術語時,應盡量保持與有關定義標準規定的或普遍約定的術語、含義以及客觀實際相一致,以避免不必要的誤解和混亂。
校準工作的內容
內容就是按照合理的溯源途徑和國家計量校準規范或其他經確認的校準技術文件所規定的校準條件、校準項目和校準方法,將被校對象與計量標準進行比較和數據處理。校準所得結果可以是給出被測量示值的校準值,如給實物量具賦值;也可以是給出示值的修正值,如實物量具標稱值的修正值;或給出儀器的校準圖、校準曲線或修正曲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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