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準不應與測量系統的調整及常錯誤稱作的“自校準”相混淆,也不要與檢定相混淆。校準結果既可賦予被測量以示值,又可確定示值的修正值,校準還可確定其他計量特性,如影響量的作用,校準結果可出具“校準證書”或“校準報告”。計量檢定簡稱檢定,是查明和確認計量器具是否符合法定要求的程序、它包括檢查加標記和(或)出具檢定證書。
校準的含義是:將測量器具所指示或代表的量值,按照校準鏈,將其溯源到標準所復現的量值。國家規定,在儀器校準周期內,設備維修、關鍵更換部件、實驗室儀器遷移等都需要重新校準。在校準周期內,需要對設備進行檢查,以保證設備的穩定性和準確性。經過校準的測量儀器僅需承認指示故障。如果校準是校準操作中指示故障的校準內容,則可以說它是檢驗操作的一部分,但不能將檢測視為校準。
在規定條件下,為確定測量儀或測量系統所指示的量值,或實物量具或參考物質所代表的量值,與對應的由標準所復現的量值之間關系的一組操作。校準的含義是:在規定的條件下,用一個可參考的標準,對包括參考物質在內的測量器具的特性賦值,并確定其示值誤差如果在校準(校準)室進行校準,則環境條件應符合實驗室要求的溫度和濕度規則。如果在現場進行校準,則環境條件應符合可以在現場滿意使用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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