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準:在規定條件下,為確定計量儀器或測量系統的示值或實物量具或標準物質所代表的值與相對應的被測量的已知值之間關系的一組操作。校準不應與測量系統的調整及常錯誤稱作的“自校準”相混淆,也不要與檢定相混淆。計量檢定在計量工作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它是統一盤值,確保計量器具準確一致的重要措施;是進行量值傳遞或量值溯源的重要形式;是為國民經濟建設提供計量保證的重要條件,是對全國計量實行國家監督的一種手段。
在使用有關術語時,應盡量保持與有關定義標準規定的或普遍約定的術語、含義以及客觀實際相一致,以避免不必要的誤解和混亂。校準的目的是:確定示值誤差,并可確定是否在預期的允差范圍之內,確保測量器給出的量值準確,實現溯源性。校準可以用綜述、校準函數、校準圖、校準曲線或校準表格的形式表示。某些情況下,它可以包括對具有測量不確定度的示值的修正,加修正值或乘修正因子。
作為校準用的標準儀器其誤差限應是被校表誤差限的1/3~1/10。如壓力表校準可以找地方計量所或者第三方校準單位,如各省市計量院或者當地的第三方校準機構等,前提都必須得經過當地的計量建標和國家實驗室認可委頒發的CNAS證書。校準可以用綜述、校準函數、校準圖、校準曲線或校準表格的形式表示。某些情況下,它可以包括對具有測量不確定度的示值的修正,加修正值或乘修正因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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